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2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新修订的法规文件,结合《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共计12项。
一、本次拟修订制度目录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1 公司章程 修订
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4 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
5 关联交易制度 修订
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9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1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定
11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制度 制定
12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制定
上述《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修订待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方可正式生效。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改后
第四章 股东大会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序。 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 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 解释。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