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11-07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4-175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光伏”、“公司”或“本公司”)近日
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主要内容
甲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乙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编制并向国家申报《红河州光伏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方案》,将红河州建设
成为中国西南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
2、项目建设内容:第一期合作规模为:在红河州投资48亿元建设不低于
600MW太阳能地面光伏电站,投资24亿元建设不低于300MW太阳能分布式
电站,建设期限为三年;在红河州采取产能转移形式,投资5亿元建设300MW/
年太阳能组件工厂,建设期限为三年。待《红河州光伏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方案》
出台后,根据实际条件双方共同研究第二期合作规模。
3、建设地点:红河州内荒漠化、石漠化土地及红河州内符合条件的连片屋
顶。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出台《红河州关于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与乙
方共同向国家能源局申报。根据《红河州地面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总体规
划》,同意乙方在红河州采取资源换产业的方式进行投资。并将红河州境内已落
实指标、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光伏项目指标和土地资源优先调整给乙方实施。
1
2、待中越河口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获批后,甲方同意乙方在跨境经济合作
区开展相关业务,享受相关政策。
3、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相关手续;承诺对乙方拟建项目所需用地的出让
和屋顶租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最优惠条件执行;负责落实乙方在红河州、红
河综合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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