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29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上半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沈大龙先生、周俊先生及董事龚新度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沈大龙先生。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调整的议案。调整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成荣光先生、周俊先生及董事龚新度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成荣光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
1、2016年2月21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
审计报告》、《关于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支付 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6年4月21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
一季度报告;
3、2016年8月23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
年度报告;
4、2016年10月2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
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201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1、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发现存在重大错报和遗漏。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同公司财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不断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3、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又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同意年审注册会计师拟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同意公司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应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4、在会计师事务所确定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
议,对公证天业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意其出具的2015年年
度审计报告,同时提议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一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证天业执行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公证天业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按时完成了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审计程序合理、合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内容充分、完整,关注了重点审计事项;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
鉴于公证天业如期完成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且在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
服务意识、较高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与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2016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执行审计计划,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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