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00:红豆股份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红豆股份资讯
2022-09-23 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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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9-2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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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目录


一、会议议程......3
二、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的说明......4
三、股东大会会议须知......5
四、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6
五、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71、选举沈大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附件: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2 年 9 月修订)………………8

会议议程

一、宣布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
二、审议下列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沈大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现场统一回答股东提问
四、选举监票人
五、分发表决表,投票表决,收取选票
六、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九、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十、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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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的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投票前请阅读本说明。

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组织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大会设计票人和监票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计票过程进行监督。表决前,先举手表决本次会议的监票人。
二、表决规定:

1、未交的表决票视同未参加表决;

2、股东及代理人对表决票上非累积投票议案的各项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方格处画“√”,不选、多选或涂改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议案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方式说明如下:(1)股东及代理人应针对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2)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3)股东及代理人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该议案组下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该议案组下不同的候选人。股东及代理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数总数多于其对该议案组持有的投票总数时,投票无效,该项表决视为弃权;(4)投票结束后,每一项议案将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3、请务必在表决票上填写股东名称、持股数、在“股东(或代理人)签名”处签名,否则,该表决票按无效票处理,视同未参加表决。

三、同一表决票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一种,若股东在参与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的同时参与了网上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投票结束后,在律师见证监督下,监票人进行清点计票,填写《现场表决结果统计表》,并将每项表决内容的实际投票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

网络投票表决办法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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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制订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组织筹备,处理会议现场相关事宜。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向大会会务组申请,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非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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