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4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周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东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亚萍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492,757,9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
元(含税),共计派发2,156,523,803.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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