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4-26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3-011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2013年4月1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13年4月25下午
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
董事郜卓先生和董事孙景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书面授
权董事张抵霜先生和董事王芸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董事权利。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李良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
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
件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自查,认为公司已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
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
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有股东进行优先配售,直接面向市场和公众发
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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