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92:盛和资源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盛和资源资讯
2018-09-16 14: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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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17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如下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并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仔细阅读,现基于客观独立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股份回购预案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本次董事会日前60个交易日的移 动平均价格10。65
元,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1.88亿元,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即不超过17,551,670股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

)。

1、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会议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

3、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88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
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拟回购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回意《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18年度第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同意签署鑫源稀土(泰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 收购关联方江西晨光投 资有 限公 司所持有的鑫源稀土(泰国)有限公司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是在公司2015年收购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隅 股权的交易方案和相关的制度安排框架下实施的,是公司股东黄平先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具体体现,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参与收购鑫源稀土(泰国)有限公司,可以避免与公司主要股
东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

2、通过本次交易,可以完善公司在境外的产业链,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
戈刂。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董事会审议该事
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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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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