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能源(600387):
(1)凡于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2)凡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1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4年4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