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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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2〕0161 号
关于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退市金泰,A 股证
券代码:600385;
林 云,时任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徐顺付,时任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杨继座,时任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姜 晶,时任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
经查明,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
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业绩预盈公告,预计 2021 年度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650 万元左
右;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 600 万元左右。2022 年 4 月 19 日,公
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 2021 年度净利润可能为-1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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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 150 万元左右。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度净利润为-127 万元。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根据公司实际业绩情况,公司股票触及
终止上市条件,最终被实施摘牌。
根据公司公告,公司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系将 2021 年已
转让 2000 万元债权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调整。2021 年 9 月,公司
已将持有的对陈治宇的债权转让给中维泓国际投资顾问(北京)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泓),并于 2021 年 12 月收到债权转让款。
在披露业绩预告时,公司对该笔债权以前年度计提的 400 万元信用
减值损失进行了冲回。经监管问询,公司 2022 年 4 月 20 日披露公
告称,经实施审计程序后发现,中维弘收购公司持有陈治宇的债权
资金来源于公司控股股东。基于该笔债权的交易背景,2021 年度公
司对该债权的会计处理为,以前年度计提的 400 万元信用减值损失
不予冲回,2021 年度继续对该债权计提 400 万元的信用减值损失。
共计提 800 万元的信用减值损失后,公司其他应收款-陈治宇账面价
值为 1200 万元,与公司收到的 2000 万元债权转让款差额 800 万元
比照权益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由坏账准备转入资本公积,导致公
司净利润受到重大影响,由正转负。上述债权转让的真实交易背景
直接影响公司有关转让债权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处理,在公司向控
股股东核实交易情况后,调整了 2021 年度对应信用减值的计提,并
导致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正转负。有关债
权转让真实交易背景影响重大,相关债权转让资金来源于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未告知公司并及时披露,导致公司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前
后不一致,且根据公司实际业绩情况,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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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被实施摘牌。控股股东对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违规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未依规及时回复监管问询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要
求公司在 5 个交易日内回复并披露债权转让等影响业绩预告准确性
的重大事项核实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2 月 19 日、2 月
26 日、3 月 5 日四次延期回复。3 月 11 日,公司回复问询函称,鉴
于债权转让等相关事项对公司业绩影响重大,有待进一步核实。当
日,公司收到业绩预告事项的二次问询函,要求公司于 5 个交易日
内回复并披露。公司再次于 3 月 19 日、3 月 26 日、4 月 2 日、4 月
13 日四次延期回复。直至 4 月 19 日,公司才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
业绩预告进行更正,确定公司财务指标触及终止上市情形。4 月 20
日,公司才披露问询函回复公告。
综上,公司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未依规及
时回复监管问询,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2.1.3 条、第 2.1.4
条、第 2.1.5 条、第 5.1.4 条、第 13.1.4 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林云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及
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财务总监徐顺付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具
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杨继座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
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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