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12-25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1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
一、 公司基本情况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创新矿业”或“公司”)现持有青海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 称: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住 所: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锡铁山镇
法定代表人:臧静涛
注册资本:壹拾柒亿柒仟陆佰贰拾陆万圆整
实收资本:壹拾柒亿柒仟陆佰贰拾陆万圆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浓硫酸的生产、批发;农业用化肥(磷酸一铵、
二铵、硫胺)的生产、批发;铁粉销售。
成立日期:2004年03月17日
营业期限:2004年03月17日至2014年08月08日
二、 创新矿业股东情况
公司设立后历经多次股权转让,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7,626万元,公司股东构成及出资情况如下: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3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47,626 83.11
2 青海省格尔木金鑫钾肥有限公司 27,000 15.20
3 朱克敏 3,000 1.69
合计 177,626 100.00
三、 创新矿业重整受理情况
因公司涉及巨额担保债务纠纷,导致公司主要资产陆续被债权
人申请予以查封、冻结及执行,受此影响,公司融资能力全部丧失,
生产建设全面停滞,公司严重缺乏清偿债务及恢复生产所需资金,
生产经营无法得到恢复,且公司资产面临被债权人无序执行的风险。
若任凭此种状态的持续,势必将对公司、出资人、债权人及职工的
切身利益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害。为维护各方权益,经公司股东会决
议,公司于2013年8月23日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宁
中院”)提出重整申请,西宁中院经审查后,认为公司现实状况符合
破产重整条件,并于2013年9月4日以(2013)宁民二破字第005-1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了创新矿业的重整申请。同日,西
宁中院以(2003)宁民二破字第005-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
创新矿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管理人各项职责,开展重整相关工作。
四、 创新矿业资产情况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天华评估公司”)出
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3]第1311号《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4
破产重整所涉及的全部资产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
告》”),以创新矿业重整受理日2013年9月4日为评估基准日,创
新矿业现有全部资产在假设破产清算条件下预计可变现价值为
100,916.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可变现价值为58,528.71万元,非
流动资产可变现价值为42,387.52万元。
公司资产评估价值为创新矿业在假设破产清算条件下全部资产
的预计变现价值。由于创新矿业主要资产均为专业类化工生产设备
或建筑物,且部分厂房、车间尚未建设完毕,生产设备尚未完成安
装和调试,除公司货币资金外,如对其他资产通过拍卖程序进行现
实处置变现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最终资产的实际可变现价值将可
能低于上述资产评估价值。
五、 创新矿业负债情况
(一) 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
截至本重整计划出具日,共有110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
权,债权申报总额为1,693,740,343.35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债
权总额为147,459,812.13元,其中包括税款债权908,751.61 元、工程
款优先债权13,668,037.33元及普通债权132,883,0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