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通葡: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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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8: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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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 通葡 编号:临 2024-016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根据解释 16 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 2023 年度
财务报表中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
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 2022 年 1 月 1 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
异的,本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1 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① 该变更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0,702.4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750.19

未分配利润 244,952.25

所得税费用 -151,909.54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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