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5-05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12-019号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 201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方案》的议案,方案中规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将
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吉
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 2011 年末总
股本 67,808 万股为基数,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
按照公司 2012 年 4 月 23 日公告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
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2 年 4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2 年 4 月 27 日。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1 年 10 月 2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4.44 元/股。
公司 201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底价调整为 4.39 元/股。具
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4.44 元/股-0.05 元/股
=4.39 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5,600 万股(含 15,600 万股)。公司 2011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调整为 15,777.6765 万股(含 15,777.6765
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4.44 元/
股×15,600 万股÷4.39 元/股=15,777.6765 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宜,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数量上限与发行底
价。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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