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1-12-3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本公司5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沙敬禹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公司董事李兵先生为公司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从2001年12月27日到2002年4月23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01年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天南房地产公司的议案》;
天南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是以房地产开发业务为主的小型国有企业,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等级,隶属于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2001年11月30日,该公司帐面资产总额838.5万元,负债总额16.8万元,净资产821.7万元(未经审计评估)。由于其业务拓展方面资金不足,未发挥应有的房地产开发职能。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收购天南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议案》,认为收购天南房地产开发公司可改善本公司产业结构,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有利公司寻求新的发展空间和利润增长点。同意以评估后的净资产为交易价格,整体收购天南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此次收购的具体事宜。
此议案为意向性方案,当事双方并未开展实质性收购工作,待评估结果确定后,再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收购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此次收购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6人参加了会议,6票同意,非关联董事1人参加了会议,1票同意。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塔里木棉浆粕厂的议案》。
塔里木棉浆粕厂主要是以棉短绒为生产原料加工生产化纤棉浆粕产品的小型国有企业,隶属于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产品于1997年5月通过自治区级新产品质量鉴定,具有产品销售市场。近两年,由于该厂资金缺乏,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截止2001年11月30日,该厂帐面资产总额1374.59万元,负债总额556.69万元,净资产817.90万元(未经审计评估)。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收购塔里木棉浆粕厂的议案》,认为公司收购塔里木棉浆粕厂的方案确实可行,此方案实施后可进一步提升棉花副产品的增加值,延长公司的产业链以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同意以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基数,以承担债务方式零资产收购塔里木棉浆粕厂。至正式收购日止该厂如仍剩余净资产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收回;如净资产为负值,则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补足,使其净资产额为零。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此次收购的具体事宜。
此议案为意向性方案,当事双方并未开展实质性收购工作,待评估结果确定后,再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收购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此次收购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6人参加了会议,6票同意,非关联董事1人参加了会议,1票同意。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27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友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01年巡检限期整改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天南房地产公司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塔里木棉浆粕厂的议案》
与会监事依照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还列席了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本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所做的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2月27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1年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中国证监会乌鲁木齐特派员办事处:
2001年9月24日至9月30日,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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