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0-0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八届
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宜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134
人,其中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1178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74 人。注
册会计师中,超过 70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13.01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1.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42 亿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
计 148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1.76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 99.44 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 2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7-2019 年度,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树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 2006 至 2019 年,曾为长春高新、长春经开、
顺发恒业、金叶珠宝(金洲慈航)、领先科技、长百集团等主审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 2017 至 2019 年,曾为长春燃气的主审会计师、
以及承办过吉林都邦、吉林风雷、长春希迈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该复核人员具有证券服务业务10年以上从业经历。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项目合伙人王树奇曾于 2020 年接受吉林证监局,关于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执业审计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签字人曹斌曾于 2019 年接受黑龙江证监局,关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执业审计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 2019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