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智讯7月27日电,大东方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将其持有的2402.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质押到期日为2027年7月26日。本次质押数量占大厦集团所持股份比例为6.0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1%。本次质押后,大厦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9202.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3.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00%。质押用途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履约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