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26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2-022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75.6234%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交易的历史信息披露情况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
票简称:新力金融,证券代码:600318)自 2021 年 11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预
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6)。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7)、《安徽新
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开市
起复牌。
2021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3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5 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安徽新力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4)。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回复工作,但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问题核查及回复工作量较大,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查和落实,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
内予以回复。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8)。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945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2021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会同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中介机构就《问询函》、
《监管工作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2)、《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等公告。
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8)。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1)。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7)。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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