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冬同志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审议通过。
2、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
(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
(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4、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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