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19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 2022-023 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5 月 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328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就监管工作函所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 1、前期,你公司披露向当阳市国有资本经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恒波),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末将该公司出表。根据
年报,截止 2021 年底,你公司对深圳恒波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3.57 亿元,计提减值 3.13
亿元。因替深圳恒波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你公司确认的预计负债 1.78 亿元。
根据前期你公司对出售资产相关问询函回复,截止 2021 年 12 月 20 日,你公司对深圳
恒波股东借款和承担担保责任形成的债权 3.13 亿元,深圳恒波以总额 7.35 亿元的应收款项作为质押,你公司当时称该部分债权的价值足以覆盖公司对深圳恒波其他应收款,相关其他应收款减值风险小,本年度暂不需计提坏账准备;此前公司对于深圳恒波尚未偿还的 2.49 亿元银行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函表示将通过分担担保责任、债务重组等方式消除公司的担保责任等。
请公司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公司对深圳恒波的担保债务的承担情况,担保余额及形成原因,并结合深圳恒波的资信情况进一步评估后续的担保风险,并予以充分提示;(2)公司在前期问询函回复中的债权余额与年报不一致的原因,结合深圳恒波质押给公司的债
权对应的主要债务人名称及关联关系,交易背景及形成原因、余额及账龄情况等,分析公
司对深圳恒波的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大额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问题(2)的有关情
况,进一步核实相关质押债权的真实性及可回收性,并在此基础上说明公司实际坏账计提
与前期回函中表示减值风险较小、本年度暂不需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不一致的原因,自查
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实、前期风险提示不充分等问题;(4)截至目前,对于公司为深圳恒
波提供的担保和相关款项的回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与其他担保方沟通分担担保责任事
宜的具体进展,并就存在的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2)、(3)发表
意见。
公司补充披露:
(1)截至目前,公司对深圳恒波的担保债务的承担情况,担保余额及形成原因,并结
合深圳恒波的资信情况进一步评估后续的担保风险,并予以充分提示;
公司回复:
公司董事会审议转让深圳恒波股权议案前(2021 年 12 月 6 日前),公司对深圳恒波股
东借款和承担担保责任形成的债权为31,270.96万元(已抵减应付刘德逊个人款项4,432.84
万元),为深圳恒波提供担保的尚未到期的债务本金为 24948 万元;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为深圳恒波承担担保责任代深圳恒波偿还建行沙头角支行 7042 万
元(其中本金 7000 万元、利息 42 万元均计入当期投资损失)。2021 年末,公司对深圳恒波
提供担保的尚未到期的债务本金余额为 17948 万元,其中:建行沙头角支行 17000 万元,广
发银行国寿大厦支行 948 万元。2022 年 1-4 月,公司为深圳恒波承担担保责任代深圳恒波
偿还建行沙头角支行债务本金 2000 万元,代深圳恒波偿还广发银行国寿大厦支行债务本金
500 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对深圳恒波担保的尚未到期的债务本金余额为 15448 万元,其中:
建行沙头角支行 15000 万元,广发银行国寿大厦支行 448 万元。具体如下表(金额:万元):
截止 2022.5.16 已承担债务本息
②2021.12.6- 截止 2022.5.16
序号 债权形成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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