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7-21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5—04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二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央商场”)第
二十二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5年7月14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会职工代表96人,实际到会职工代表69人,符合职工代表大会政策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并投票表决,会议就《中央商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形成如下决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了员工对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意见。
二、与会代表认为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归属感、责任感,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劳动者和所有者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同意公司董事会拟订的《中央商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该草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55人,反对2人,弃权12人。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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