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1-13
股票简称:亿利洁能 股票代码:600277 公告编码:2016-0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16年1月25日
● 债券付息日:2016年1月26日
由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于2015年12月14日由“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15-135号公告,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于2015年1月26日发行的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1月26日开始支付自2015年1月26日至2016年1月25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根据《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证券简称及代码:14亿利01(122332)。
3、发行主体: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五年期,附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973号文件批准发行。
7、债券利率:6.95%。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计息期限: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1月26日至2020年1月25日。
10、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月26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月26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月26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月26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12、担保情况: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咨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5年2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5年1月26日至2016年1月25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根据《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4亿利01”票面利率为6.95,每手“14亿利01”(面值人民币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9.50元(含税)。
三、 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 2016年1月25日
2、付息日:2016年1月26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6年1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4亿利01”公司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最迟在本年度付息日前2个交易日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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