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4-06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10:00 时在在公司南湖区南湖大道槜李路嘉南美地 1 号
楼 29 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5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 2025 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协议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5 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金额不超过 4 亿美元,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有效期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事项的实施,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转授权于公司管理层。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 2025 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2025 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融资担保,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在 2025 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适度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各个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以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各个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参股公司之间亦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合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借款,上述借款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借款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借款额度内各公司可循环借款。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调配,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