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1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2-04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前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变更后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确定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为不超过 11.00 元/股。后因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影响,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及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11.0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875 元/股。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许可的用途,具体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其中,根据公司自身情况,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数量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结果为准。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截至 2019 年 7 月 5 日,本次回
购的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40,785,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85%,最高成交价为 10.8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00,681,902.18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等费用)。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推出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 10,000,000 股非
交易过户至“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 4.89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嘉
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5
号)(以下简称“该批复”),该批复已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到期失效,根据实际情
况,公司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实施可转债发行事宜,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
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2021 年 8 月 5 日及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及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对剩余 30,785,336 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用于转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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