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开开实业资讯
2024-05-20 19: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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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1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4-018

900943 开开 B 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以书面、电话及电
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3 名监事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虔贇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庄虔贇、张翔华、焦志勇、朱芸、刘光靓、唐沪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庄虔贇、张翔华、焦志勇、朱芸、刘光靓、唐沪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开集团”),其将以人民币现金
方式认购本次拟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8.1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当仅派发现金股利:P1=P0-D

当仅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
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为 2,520 万股,发行数
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作相应调整。在该等情形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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