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0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60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委托生产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是对双方权利义务原则性的约定,战略合作方式不具有排他性。《委托生产框架协议》涉及的“代号 JT001/VV116片和/或原料药”(以下简称“VV116”)产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享有其所有权,仅为受托生产企业,具体数量、价格、特殊要求等将基于委托生产框架协议另行签署商务合同,最终合同的签署及签署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且相关生产线尚需办理药品委托生产注册批准后,方可正式接受委托。VV116 目前处于国际多中心的 III 期临床试验研究阶段,其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适应症尚未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是否获批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2 年度及未来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和上海旺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
实生物”)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及《委托生产框架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旺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7FUT5T5L
3、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21-12-31
6、法定代表人:熊俊
7、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780号3层N室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上海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君拓”)和苏州旺山旺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各持有旺实生物50%股权,上海君拓并表旺实生物。上海君拓为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实生物”)控股子公司,君实生物持有上海君拓68.125%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旺实生物非上市公司,其认为财务数据涉及商业机
密,无法提供。其母公司君实生物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2,484.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090.97万元;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
1,103,491.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94,509.54万元。
旺实生物、上海君拓及君实生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2 年 5 月 19 日,因疫情原因,经过友好协商,上述协议由公司与旺实生
物于台州、上海两地通过网络方式完成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审批或备案程序
上述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战略合作协议(甲方:旺实生物;乙方:公司)
1、甲乙双方拟在小分子创新药 VV116 的产品加工、生产、国际注册、市场开发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战略目标。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业务合同的基础;本协议旨在搭建战略合作框架,促使双方在合作框架内发挥各自优势,相互配合,共同发展。
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方式不具有排他性,不会改变各自的独立地位,甲乙双方以各自名义对外承担经营责任。
2、合作内容与合作方式
(1)委托加工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医药产品,乙方按照相关约定及 GMP 标准,建立产品相关的生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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