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19日电根据新疆证监局在2024年11月18日(发文日期)发布的公告,广汇能源(600256)的董事长韩士发、时任总经理闫军及财务总监马晓燕因公司存在违规行为而受到监管谈话和出具警示函的处罚。经查,广汇能源及其子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第三方向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共计26.29亿元,违反了多项信息披露及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资金占用情况为:2021年发生额3.9亿元,2022年发生额8.94亿元,2023年发生额13.44亿元。尽管到2024年8月末,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但广汇能源未按规定披露相关资金往来情况,导致其管理层被认定未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上述责任人采取了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记录在资本市场诚信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