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8 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29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
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本次回购公告之日起未来 3 个月内、未来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人员及股东未来有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将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若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5、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等。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制度规定,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编制了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七次会议和监事会第
九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054 及 058 号公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7/23,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40,000 万元~8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0.29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887.27 万股~7,774.54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
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59%~1.18%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维护公司市值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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