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鑫科材料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鑫科材料资讯
2026-06-03 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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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6-04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6-039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股票
于 2026 年 6 月 1 日、6 月 2 日和 6 月 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1 日、6 月 2 日和 6 月 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公司目前正在实施中的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融鑫弘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融鑫”)及实际控制人三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均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等情况。

4.经公司自查,近期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进行股份减持。截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公司董事长宋志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9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498%,已减持完毕;截至 2026 年 4 月 14 日,董事、总
经理王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5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91%,已减持完毕;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暂未实施股份减持行为。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无其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1 日、6 月 2 日和 6 月 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并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融鑫,发行价格为 3.21 元/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09,034,267 股(含本数),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其他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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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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