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2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农股份”)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回购价格(首次授予回购价格 2.685 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 3.945元/股),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郝永文、何志忠等 5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0,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19年12月30日,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5月6日,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来的《关于转发<关于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意见>的通知》,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三)2020年5月15日,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新
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年5月15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和办公楼十三楼公告栏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0年5月15日起至5月24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纳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5月26日披露了《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0年6月1日,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
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106名激励对象,以2.72元/股的价格,授予64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6月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七)2020年7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等原因,实际授予97名激励对象60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八)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39名激励对象,以3.98元/股的价格,授予136.842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6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九)2020年12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
(十)2021年1月14日,公司召开六届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2.72元/股对离职员工
叶松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2021年3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70,000股回购注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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