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111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万通投资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被司法拍卖的 150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已过户完成。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317,759,7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9%。
万通控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64,648,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8%。
本次司法拍卖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万通控股被司法拍卖的 150 万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公开拍卖万通控股持有的公司 150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
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示的《成交确认书》
显示,前述股份被洪志鹏竞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二、本次拍卖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根据《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显示,上述被司法拍卖的 150 万股公司股份已
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完成过户登记。
本次拍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317,759,7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9%。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64,64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8%。本次司法拍卖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的规定,前述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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