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增持股票及锁定
(1) 业绩承诺方于收到上海钰昌支付的第一期股份转让款之日起6个月内,业
绩承诺转让方以合计不低于5,800万元的货币资金在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购入
上市公司股票并锁定。
(2) 最迟不得晚于收到上海钰昌支付的第二期股份转让款之日起6个月内,业
绩承诺转让方以累计合计不低于14,500万元的货币资金在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
购入上市公司股票并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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