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2-10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资料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1、报告期内,公司为内部子公司总计提供人民币21.70亿元的担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26亿元。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独立董事:
徐 广(签名)
宋朝学(签名)
范其勇(签名)
二○一五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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