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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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编号:临 2014-11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内容如
下: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对《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做如下修订:
一、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58,857,807 元,每股
价格1 元。”
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32,815,867 元,每
股价格1 元。 ”
二、原: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258,857,807 股,公司的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258,857,807 股。”
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32,815,867 股,公司的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8,032,815,867 股。”
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201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的授权,此次章程第 2 页 共 2页
修正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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