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1-30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金宇集团 编号:临2014—005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 年 1 月28日,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公司第三大股东新余市元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迪投资”)通知,
自2014 年1月9日至 2014 年 1 月27日止,元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
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 1月 9日,元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
公司股份 1,24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2、2014年 1月27日,元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
公司股份5,75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
本次减持前,元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7,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49%。本次减持后,元迪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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