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01:生物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生物股份资讯
2018-01-18 16: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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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9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生物股份 编号:临2018-003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终止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合作关系。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15年,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国际化战略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90万元。



公司已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以来为公司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企业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四)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五)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成立于1981年,是致同



国际在中国唯一的成员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拥有A、H股上市公



司审计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准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亦是在美国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登记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包括香港在内的中国地区设立 24个分支机构,现有员工500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超过1100人。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独立董事仔细审阅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同意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法定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工作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同时公司终止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合作关系。本次董事会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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