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14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编号:临2017-025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17年6月13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910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6.31元/股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物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13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7年6月13日为授予日,同意向221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91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宋建中就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经世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
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4月25日起至2017年5月4日止,共计10天。在公
示期内,公司未接到针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7年5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
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经世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6月13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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