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3-2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股票代码:600190/90095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3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生效条件是《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与西藏盛勃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方)关于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与西藏煜东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方)关于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生效。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5
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中小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锦州港、上市公司、本公司指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
西藏天圣 司,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
7%股东
西藏盛勃 指 西藏盛勃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煜东 指 西藏煜东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3日签署的《中国中小
企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与
《股权转让协议》(一) 指 西藏盛勃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方)
关于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3月23日签署的《中国中小
企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与
《股权转让协议》(二) 指 西藏煜东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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