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87: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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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2 17: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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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2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国中水务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入公司
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 2020 年度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3,758.65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61,936.62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为30,183.67 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此外,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孙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6,768.10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3 年 4 月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2017 年 3 月 2 日,公司及本保荐机构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在上海市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及本保荐机构与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30,183.67 万元(含
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期末金额 备注
(万元)

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50131000587411850 25,150.86 注 1
份有限公司

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15380875955580 5,032.81 注 2
份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注 1: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公
司在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开立的一般户及募集专户作同步迁移,迁移后开户地址、账户名称、
账号均保持不变,同时,根据公司、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于 2017 年 3 月 2 日签
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承接上述协议约定的、原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责任。

注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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