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NO12024-06-11 07:24:41
来自河南
关于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S 佳通,A 股证券代码:
600182;
李怀靖,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寿惠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24 年 4 月 27 日,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 佳通或公司)披露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公告显示,2024
年 1-3 月份,公司与控股股东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佳通投资)等关联方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为 10.77 亿
元,占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88.42%,公司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
决策程序并披露;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议案。2023 年 4 月 29 日,公
司披露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公告显示,2023 年 1-3 月份,
公司与佳通投资等关联方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为 10.09 亿元,
占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96.37%,公司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决策
程序并披露;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议案。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披
露相关公告显示,2022 年 1-10 月份,公司与佳通投资等关联方发生
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为 31.94 亿元,占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11.91%,公司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披露;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公司发生大额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2.1.7 条、第
6.3.6 条、第 6.3.7 条、第 6.3.17 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董事长李怀靖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信
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寿惠多负责公司具体信息披露
事务,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
《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第 4.4.2
条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
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李怀靖、时任董事会秘
书寿惠多予以监管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
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
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
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
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监
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
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
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
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