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之回复
太原重工资讯
2024-07-25 21:23:13
  • 3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7-26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之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本所”或“我们”)收到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重工”)转来的《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第 0661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对监管函中提出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我们对太原重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关于应收款项

1.关于违规整改。前期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公司 2022 年对部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减值计提不充分,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公司在相关整改报告中称,将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具体内容。截至目前,未见相关公告披露。

请公司:(1)补充披露 2022 年涉及减值计提不充分的应收款项具体情况、发生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名称、交易背景、关联关系、账龄、2022 年以来回款情况等:(2)明确上述事项是否已经整改及具体整改情况,包括相关款项 2022 年、2023 年的期末余额减值计提金额、减值计提方式及依据等,说明 2023 年就相关应收款项是否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2023 年财务报表是否准确。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 2022 年涉及减值计提不充分的应收款项具体情况、发生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名称、交易背景、关联关系、账龄、2022 年以来回款情况等。


上述事项主要涉及以下应收款项,相关客户均为公司非关联方:

1、大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大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远景公司”)与我公司签订
老虎岗 49.5MW 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合同,合同总价 18,315 万元。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按
照合同将全部风电机组发运完成,确认该合同收入 15,653.85 万元,含税金额 18,315 万
元,已回款 11,027.95 万元,2022 年以来未回款。截止 2022 年末,应收款项余额 7,287.05
万元,账龄 3-5 年,其中应收账款 5,455.55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 1,831.5 万
元。

2、山东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2 年 6 月 5 日,公司与山东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能公司”)签订
泽库风电场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 39,525 万元,项目总容量 49.5MW,由公
司进行总承包施工。公司于 2012 年至 2013 年间按照设备发运时点及工程进度结算确
认该合同收入 31,987.59 万元,含税金额 36,575.48 万元,已回款 2,967.72 万元,其中 2022
年回款 1,393.17 万元,2022 年后未回款。2017 年 4 月,鼎能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
程款,公司将其起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 年 9 月,公司与鼎能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自 2022 年下半年起鼎能公司主动与公司协商,双方启动房产抵债事宜。截止
2022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31,631.51 万元,账龄 5 年以上,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
1,976.25 万元。

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公司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拉弹泡公司”)、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黑龙江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 300MW 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拉弹泡项目”),项目封口总造价为 254,372.57 万元。
2022 年 6 月,公司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拉弹泡公司等共同
偿还公司欠款及利息共计 14.58 亿元。公司提起诉讼后,拉弹泡公司于 2022 年 7 月在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另行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延期到货违约金等 5.74 亿元。
公司于 2014 年至 2021 年期间按照设备发运时点及工程进度结算确认该合同收入
199,075.46 万元,含税金额 223,971.23 万元,已回款 109,965.60 万元,2022 年以来未回

款。截止 2022 年末,应收账款 71,249.62 万元,其中账龄 0-6 个月 59,994.62 万元、账龄

4-5 年 11,255 万元,合同资产 72,857.19 万元。

4、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8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太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