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02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9-010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
●本次董事会共四项议案,经审议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19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材料于2019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4月1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高小平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四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出售控股子公司宁夏三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临2019-011号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的转让博雅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临2019-012号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郑延晴、祝灿庭、薛全伟、张月鹏、刘云婷回避表决。
(三)审议许晓椿及无锡新融和在同等股权收购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与许晓椿及无锡新融和签署《博雅干细胞80%股权收购协议》、处理与博雅干细胞80%股权转让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彻底解决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博雅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干细胞)80%股权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化解投资风险,公司与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签署《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实现关于标的股权一切权利、义务的交割,以便公司业务转型相关工作的推进。
公司已于2019年3月16日分别向许晓椿及无锡新融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送《关于拟转让博雅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如许晓椿及无锡新融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同等股权收购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许晓椿及无锡新融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博雅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收购协议》、处理与博雅干细胞80%股权转让有关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办理完毕博雅干细胞80%股权转让全部事宜之日止。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2019-013号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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