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ST宁科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娄亦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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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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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2023 年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发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娄亦捷:男,1975 年出生,硕士学历,律师。曾任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实习
律师、律师、副主任,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律师。现任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11 次董事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0 10 0 0 3

注:本人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当选。

本人在出席上述会议之前,对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均能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履行职责及发表意见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2023 年,本人参加 6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持召开 1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关联交易、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及编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增补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举程序、2022 年董事长、高管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本人在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本人独立履行职责。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子公司中科新材、恒力国贸 2023年度向黄河银行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与石嘴山市正兴成新材料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终止与石嘴山市正兴成新材料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债务抵偿协议>的议案》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了公司上市审计及上市以来的相关业务工作,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专业人员素质较高,同意继续聘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控股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余额 81,248 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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