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中闽能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闽能源资讯
2024-05-10 15:58:46
  • 1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11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ZHONGMIN ENERGY CO.,LTD.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


目 录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 1: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6
议案 2: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11
议案 3: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4
议案 4: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7
议案 5: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8
议案 6: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9
议案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1
议案 8:公司 2024 年度信贷计划...... 29
议案 9:公司 2024 年度预算草案...... 30
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2
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3
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8
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51
议案 14: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63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 64
听取汇报:中闽能源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68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及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会议登记处,具体负责大会组织工作和股东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日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
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天,向会议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的在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大会上临时提出的发言要求,主持人视具体情况安排发言,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三分钟。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表决票及时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六、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7 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10、15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4、5、7、8、14、15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将在两名股东代理人和一名监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八、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