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1-25
股票代码:600155 股票简称:*ST宝硕 公告编号:临2014-002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2013年年度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四
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名称变更的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文件精神,以及财政部、证监会《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四川省财政厅川财
审批(2013)34号文件批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转制
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完成了工商登记,并取得
了四川省财政厅换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财政部、证监会换发的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许可证,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更名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四川华信(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延续原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和证券资格;
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本次更名仅是法定名称的变更,未发生主体变更情况,不属于更换或者重新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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