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8-07
股票简称:宝硕股份 股票代码:600155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
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五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任何相关政府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作的任何决定和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实施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修订稿)》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目录
释 义......3
第一章本次交易基本情况......4
一、本次重组情况概要......4
二、本次交易的对方、交易标的及定价情况......4
第二章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5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5
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实施情况......5
三、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6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7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7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和风险......7
八、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相关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的差异......7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8
第三章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9
一、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9
二、法律顾问的结论性意见......9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
宝硕股份、上市公司、公指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55
司、本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保定宝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宝硕股份向交易对方城市芳庭出售直接持有的保定宝硕置业
重大资产出售、本次重组、指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
本次交易
交易对方、城市芳庭 指 保定市城市芳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宝硕股份、城市芳庭和与宝硕置业于2015年7月9日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 指 的《关于保定宝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宝硕股份、城市芳庭与宝硕置业于2015年7月9日签署的
《债务清偿协议》 指 《债务清偿协议》、新希望化工、城市芳庭与宝硕置业于2015
年7月9日签署的《债务清偿协议》
审计基准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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