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11-21
股票简称:宝硕股份 证券代码:600155 编号:临2014-053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0日以传真、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黄代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保定宝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4,9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下发之日起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4年12月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14年1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编号为:临2014-055号公告。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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