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8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冷军)
本人作为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出席公司2017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17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冷军: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宁波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兼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7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报告期公司一共召开了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七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出席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加会议
冷军 12 3 9 0 0 否 7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在年报制作期间,本人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在年报前就公司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沟通,并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提出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和薪酬情况。
3、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可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人对2017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照规定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7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 、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客观地对公司所有的担保事项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换届董事候选人推选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推选的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条件。公司能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业绩预告,符合规范要求。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