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4-05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审计委员会
年报工作规程》和《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13年度,宁夏大元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在2013年度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为濮文斌、杜希庆及洪
金益。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3月31日,公
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陈惠
岗、曹丹及朱玉明,其中陈惠岗和曹丹为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具体如下:
2013年1月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阅公司编制的
财务会计报表。
2013年2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3年第二次会议,就初审意见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2013年2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经审计的
2012年度财务报告。
2013年2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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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1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公司年度
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等重点事项开展工作,在
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其职责,认真做好其
本职工作,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
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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