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7-11-12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魏晓军先生因工作原因已于2007年10月22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申请,
不再担任副总经理一职。
特此公告。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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