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汉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时任独立董事,现就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汉明,60 岁,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湖北省农发投外部董事、湖北铁路建设投资集团外部董事、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绿色家园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7 7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 12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后,本人参加了 2023 年
6 月 20 日、2023 年 12 月 7 日分别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以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权,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对利润分配、选聘年度审计机构、定期报告追溯调整、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等各类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合规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与其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
见和建议,此外,通过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实地考察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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