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35:乐凯胶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乐凯胶片资讯
2016-08-25 18:33:4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6-08-26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主要内容与途径......3

第三章职责与素养......4

第四章投资者投诉管理......5

第五章附则......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13]110号)、《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证监公司字[2005]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证监发[2016]13号)、《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公司的股权、债权投资人之间的一种权利义

务关系。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

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建立起公司的诚信度,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持续战略管理行为。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

(三)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四)高效率、低成本。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在投资者和公司之间建立畅通的双向沟通渠道,从而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章 主要内容与途径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企业文化;

(二)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决策、资产重组、对外合作、管理层变动、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等各种公司运营过程中的信息;

(三)公司外部环境变化及其他信息对企业的影响。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大会;

(三)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

(四)一对一沟通;

(五)公司网站;

(六)广告;

(七)媒体采访;

(八)媒体报道;

(九)邮寄资料;

(十)现场参观;

(十一)电话咨询;

(十二)路演。

第八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其中之一为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

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为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公布。

第九条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

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三章 职责与素养

第十条 证券部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事务的主管负责人,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

第十一条 证券部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包括:

(一)汇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

(二)筹备股东大会;

(三)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四)定期或在出现重大事件时组织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五)组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

(六)在公司网站中设立公司公告及定期报告等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上网披露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